• 图片文章
  • 推荐文章
您当前位置:首页>>读者服务>>规章制度
报刊阅览(外借)规则
发布时间:2016-03-24 丨 阅读次数:719

1、本阅览室所有报纸、期刊实行免证阅览,期刊凭证借还;

2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将通讯设备设置成静音状态,接、打电话请到室外;

3、图书馆为无烟区,请勿吸烟;

4、请勿携带食品、饮料及危险品进入借阅区,勿带宠物入内。

5、读者入室前,可根据需要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寄放在存包柜金钱、证件及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;

6、读者可自行在开架报刊阅览室自行选择报刊阅览,每次限取1种(册);

7、凡外借期刊,须办理借阅卡,每次可外借期刊一册,借期1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从续借之日起延长10天,读者可通过3807249语音电话进行续借,已逾期的期刊不可办理续借。逾期归还,每册每天须交纳文献资料延期使用费0.10元;

8、读者应自觉爱护报刊,不得在报刊上图画、撕割,如有发现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借阅期刊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、勾画、污损等,若有上述情况,请向工作人员予以申诉,加盖破损证明章,以明责任;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现象,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3~5倍赔偿;

9、丢失书刊原则上购原书刊赔偿,如购不到原书刊,按书刊原价的3~5倍赔偿;

10、对偷窃、有意破坏(如裁割、撕裂、更换内容等)书刊资料者和未办理外借手续将书刊带出本室者,按该书刊价值的十倍赔偿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,将交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;

11、如需其他帮助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或填写参考咨询登记表。

12、本室为成人借阅室,初中及以下儿童请到一楼少儿阅览室阅览。

上一篇:第一篇

下一篇:盲人图书室制度

您是第:3251172访问者

      电话:0598-3651551  邮箱:yatsg@163.com  网址:http://www.fjyalib.net      

闽公网安备 35048102000027号 闽ICP备18008776号-1 Copyright© 2016 永安市图书馆.